你好,結合你的描述,獻血前注意事項1、獻血法規(guī)定獻血者年齡為18周歲至55周歲(既往無獻血反應、符合健康檢查要求的多次獻血者主動要求再次獻血的,年齡可延長至60周歲),男子體重≥50kg,女子體重≥45kg。獻全血后間隔半年以上可再次獻全血、間隔三個月以上可獻成分血;獻機采成分血15天后可再次獻成分血,間隔28天后可獻全血。2、有傳染性疾病、重要器官有嚴重疾病、地方病等都不能獻血,有感冒、有炎癥、或女性例假前后三天等情況要暫緩獻血。3、獻血前一周不要服藥。
溫馨提示:
注意對引起貧血的病因的防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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