產褥期抑郁癥的診斷可通過病史采集、癥狀評估、心理測評、身體檢查、實驗室檢查等方法進行。
1.病史采集:詳細了解產婦的既往病史,包括是否有精神疾病家族史、既往抑郁發(fā)作史等。同時,關注本次妊娠及分娩過程是否順利,有無難產、產后出血等不良事件,以及產后的生活環(huán)境、家庭支持系統(tǒng)等情況。
2.癥狀評估:觀察產婦是否出現(xiàn)情緒低落、興趣減退、快感缺失等核心癥狀,以及是否伴有焦慮、失眠、食欲改變、注意力不集中、自責自罪,甚至有自殺或傷害嬰兒的念頭等表現(xiàn)。這些癥狀通常在產后2周內出現(xiàn),且持續(xù)時間較長,對日常生活和照顧嬰兒造成明顯影響。
3.心理測評:常用的心理測評工具包括愛丁堡產后抑郁量表EPDS等。通過產婦的自我報告或醫(yī)護人員的詢問,對其抑郁癥狀進行量化評估。一般來說,EPDS評分≥13分可考慮為產后抑郁癥。
4.身體檢查:進行全面的身體檢查,排除因軀體疾病導致的情緒異常。例如,甲狀腺功能減退、貧血等疾病也可能引起類似抑郁的癥狀,需要通過相關檢查如甲狀腺功能檢測、血常規(guī)等進行鑒別。
5.實驗室檢查:必要時進行一些實驗室檢查,如激素水平測定等。產后體內激素水平的急劇變化可能與產褥期抑郁癥的發(fā)生有關,檢測激素水平有助于了解產婦的生理狀態(tài),輔助診斷。
產婦若出現(xiàn)相關癥狀,應及時與家人及醫(yī)護人員溝通,積極配合相關檢查和評估。若確診為產褥期抑郁癥,需在專業(yè)醫(yī)生的指導下進行規(guī)范治療,同時家人要給予充分的關心和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