骨折治療的三大原則為復位、固定、功能鍛煉等。
1. 復位:
復位是將骨折后發(fā)生移位的骨折斷端重新恢復正?;蚪咏薪馄赎P系,以重新恢復骨骼的支架作用。復位的方法有閉合復位和切開復位。閉合復位是指通過手法或牽引使骨折斷端復位,這種方法創(chuàng)傷較小,但對于一些復雜的骨折可能難以達到理想的復位效果。切開復位則是通過手術切開骨折部位,直接將骨折斷端進行復位,這種方法可以獲得更準確的復位效果,但創(chuàng)傷較大,存在一定的風險。
2. 固定:
固定是將骨折維持在復位后的位置,使其在良好對位情況下達到牢固愈合,是骨折愈合的關鍵。固定的方法有外固定和內固定。外固定包括小夾板、石膏繃帶、外展架、持續(xù)牽引和外固定器等。內固定則是通過手術將鋼板、螺釘、髓內針等固定材料置入體內,將骨折斷端固定在一起。選擇固定方法時,需要根據骨折的類型、部位、患者的身體狀況等因素進行綜合考慮。
3. 功能鍛煉:
功能鍛煉是在不影響固定的情況下,盡快地恢復患肢肌肉、肌腱、韌帶、關節(jié)囊等軟組織的舒縮活動,以防止發(fā)生肌肉萎縮、骨質疏松、關節(jié)僵硬等并發(fā)癥。功能鍛煉應遵循循序漸進的原則,根據骨折的愈合情況,在醫(yī)生的指導下進行不同階段的鍛煉。早期主要進行肌肉的等長收縮和關節(jié)的被動活動,中期逐漸增加關節(jié)的主動活動范圍,后期則加強患肢的負重訓練,以恢復患肢的功能。
在骨折治療過程中,患者應積極配合醫(yī)生的治療,保持良好的心態(tài),注意休息和營養(yǎng),以促進骨折的愈合和患肢功能的恢復。同時,在骨折愈合后,還應注意進行適當的康復訓練,以提高患肢的功能和生活質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