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視力時規(guī)范的操作如下:
1. 距離:被檢查者應坐在視力表前 5 米處,保持視線與視力表平行。若視力表距離不足 5 米,可通過在視力表后放置平面鏡的方式,使被檢查者距離視力表 5 米。
2. 姿勢:被檢查者需保持正確的姿勢,頭部保持正直,雙眼平視前方,不要歪頭或瞇眼。
3. 遮蓋:對于單眼視力檢查,需要用遮眼板遮蓋另一只眼,確保被檢查眼能夠清晰地看到視力表。
4. 辨認:被檢查者依次辨認視力表上的字母、數(shù)字或符號,從大到小,直到不能辨認為止。每個視標辨認時間不得超過 5 秒鐘。
5. 記錄:記錄被檢查者能夠辨認的最小視標對應的視力值。通常采用小數(shù)記錄法或?qū)?shù)記錄法,如 0.8、1.0 或 4.9、5.0 等。
6. 多次檢查:為了確保視力檢查結果的準確性,通常需要進行多次檢查,取平均值作為最終的視力結果。
注意事項:在查視力前,被檢查者應避免過度疲勞和用眼,如長時間看書、看電視或使用電子設備等。同時,應保持室內(nèi)光線充足,但不要過強或過暗,以免影響視力檢查結果。如果被檢查者有近視、遠視、散光等眼部疾病或其他身體不適,應在檢查前告知醫(yī)生,以便醫(yī)生進行針對性的檢查和診斷。
規(guī)范的查視力操作能夠準確地反映被檢查者的視力情況,為眼部健康提供重要的依據(jù)。在進行視力檢查時,被檢查者應積極配合醫(yī)生,保持良好的狀態(tài),以獲得準確的檢查結果。